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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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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保证推广应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工作成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决定成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技术指导组)。

一、人员组成

技术指导组聘请顾问6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44人。技术指导组人员主要来自混凝土及其原料生产、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以及相关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

技术指导组日常工作由内设的办公室负责办理。办公室挂靠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技术指导组成员根据技术专长分为三个专业组:

(1)材料及制品生产专业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21人;

(2)结构设计施工专业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8人;

(3)政策及标准规范专业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8人。

每个专业组的正副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本专业组有关成员开展相关工作,向技术指导组正副组长报告本专业组工作和进展,参加技术指导组组长会议。

二、主要职责

技术指导组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委托,按照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协调组(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协调组)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履行以下职责:

(一)收集与分析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为制定、实施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政策和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二)为制(修)订高性能混凝土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提供技术支持,并组织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编写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等培训材料。

(三)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指导地方开展有关技术工作。

(四)参与组织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和示范项目的方案审核、考核办法制定以及考核评估工作。

(五)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生产与应用重点课题的研究,与国外相关研究与应用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技术指导组及其成员应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在受托范围内,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技术指导组办公室应加强与主管部门及技术指导组成员的联系,做好日常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技术指导组成员所在单位,应提供相应支持和工作便利。

四、工作机制

(一)技术指导组受推广应用协调组的委托开展工作。

(二)技术指导组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组长会议,或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业组联组会。

组长会议由技术指导组正副组长、各专业组正副组长组成,邀请顾问参加。组长会议主要是总结和布置技术指导组具体工作,听取并交流各专业组情况,协调各专业组意见,拟定重要意见方案等。

应技术指导组正副组长或专业组正副组长提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开组长会议或专业组联组会议。

(三)各专业组正副组长负责每季度召集本专业组全体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集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

(四)技术指导组办公室办理技术指导组日常工作。负责报告技术指导组和各专业组的工作,传达推广应用协调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等。具体承办技术指导组全体会议、组长会议、专业组联组会和各专业组会议,整理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并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分发技术指导组顾问、正副组长和各专业组以及相关与会人员。

本文关键词:全国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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